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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失业保险多少钱

小编近来听说了有许多的朋友在问,湖南省湘潭市的失业保险应该怎么去领呢?湖南省湘潭市失业保险领取的方式根据《失业保险条例》、《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湖南省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四)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七)在职人员因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在其刑满、假释、劳动教养期满或解除劳动教养之日起60日内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失业保险调剂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现将《湖南省失业保险调剂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造成失业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由调剂金给予适当补助。第...
6月10日,记者从湖南省人社厅获悉,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湖南省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下调,而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提高,一减一增之间,广大参保人员的福利是实实在在增加了。从今年7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标...
2016湖南省失业保险条例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失业保险条例》,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制定本办法。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及其他费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具...
失业保险费率下调,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广大参保人员的福利实实在在增加了。记者今日从省人社厅获悉,从2015年3月1日起,湖南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从2015年7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标准将由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
2016年湖南省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六条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之日...
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现将《湖南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社会保险费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第六条企业应在与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在地的劳动保障...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失业保险调剂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现将《湖南省失业保险调剂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凡未按规定上解的,由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
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对于大家来说并不陌生,据了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进一步保障大病患者高医疗费用的制度安排。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范围的医院制度,包括药品费用、湖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和基...
它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不包括其他来源的收入。个人缴费基数的确定方法应与单位相一致。失业保险多少钱之比例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
近日,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向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印发了《湖南省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办法》。该办法的实施,将有利于加强湖南省失业保险基金预算宏观管理,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确保基金收支平衡,防范基金支付危机。该办...
记者昨日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省委、省政府决定从7月1日起,提高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最高每人每月增加79元。据省劳动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失业保险金标准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及失业人员缴费时间...
6月10日,记者从湖南省人社厅获悉,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湖南省失业缴费费率下调,而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提高,一减一增之间,广大参保人员的福利是实实在在增加了。从今年7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标准将由当地最...
省内跨统筹地区转迁的,全额划转失业人员应继续享受的失业保险金。农村户籍农民合同制职工连续工作满一年,其用人单位已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农村户籍失业人员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政策上称之为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否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现将《湖南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社会保险费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已经2003年10月10日省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职工支付生育保险费用。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职工因生育、终止妊娠引起并发症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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