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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城镇居民医疗

从邯郸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7月1日,邯郸市正式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同时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农保一起,将覆盖到城乡所有劳动者,使全民养老成为现实。近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政策规定,年满16周岁、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从邯郸市邯山区城镇居民医保中心了解到,该区从8月1日起开始征缴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据了解,明年居民参保缴费标准不变,但从今年8月1日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支付住院医疗费用比例将有所提高。据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
《邯郸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出台个人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至1000元10个档次燕赵都市报讯日前,邯郸市出台《邯郸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目前,此项工作已在涉县、武安市等12县(市)及马头生态工业城启动,预计2012年...
邯郸市基金管理中心职责邯郸市医疗基金管理中心,是我市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机构,隶属于市人力资源和,具体经办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业务。邯郸市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热爱本职医保事业,勤奋工...
据了解,明年居民参保缴费标准不变,但从今年8月1日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支付住院医疗费用比例将有所提高。今年8月1日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住院医疗费用比例有所提高,其中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由原来的76%调整为85%...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以大病统筹为主,针对城镇非从业居民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要合理制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完善支付办法,合理控制医...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以大病统筹为主,针对城镇非从业居民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中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没...
失业保险调剂金以统筹地区依法应当征收的失业保险费为基数,按照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筹集。第十三条失业保险基金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第十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
邯郸市民办理医保报销业务时,最关心的就是报销的金额。下面具体介绍邯郸医保报销多少钱?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以...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
第二十九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013年上半年,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服务大厅在中心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立足窗口服务部门,工作从细致做起,服务从细微开始,规范从细节入手,积极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受到了广大单位和职工的一致好评,归集业务也取得了长足...
要通过试点,探索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体系,形成合理的筹资机制、健全的管理体制和规范的运行机制,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筹资水平试点城市应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成年人和未成年人...
医保支付范围扩大新增268项为降低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医药费负担,从9月1日起,我市将新增268项医疗收费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医保范围扩大筹补标准提高新纳两大群体2007年文件规定,凡不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
办法同时明确,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不得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办理参保登记后,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缴费手续。报销比例新生儿可随时参保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到户籍地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并缴纳当年度医疗保险费个...
年,今后将根据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以及医疗消费水平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大学生住院、门诊大病和生育医疗费用按《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宁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规定支付。大学生需转诊治疗的,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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