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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在职养老保险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增强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功能,通过提高统筹层次,确保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职工个人缴费工资要经职工确认,不经职工个人确认少缴基本养老保险费造成的职工个人损失,由用人单位补偿。实行市级统筹后,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均由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同时,劳动保障部门不再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中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的退休审批手续。
在职死亡养老保险在职死亡人员养老保险费如何处理答:死亡职工的个人账户余额加利息全部作为遗产,由继承人或者受益人继承。办理在职死亡人员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本息余额需提供下列材料到社会保险事业局领取填写《个人帐户一次性支付申请表》:1.出具所在单位...
导语:安徽省宿州市2015年二级建造师报考条件不限制专业,但是资格审核跟社保挂钩,需要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下为2015年宿州市二级建造师考试相关问题的解答:1.文件上要求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如何开具?
从7月份开始,宿州市正式启动了以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七个统一”,即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缴费基数和费率、统一费率浮动办法、统一基金财务管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统一待遇支付标准、统一定...
从7月份开始,宿州市正式启动了以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七个统一”,即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缴费基数和费率、统一费率浮动办法、统一基金财务管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统一待遇支付标准、统一定...
从宿州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参保居民医疗待遇水平,扩大政策受益范围,减轻重症患者负担,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自9月1日起调整,其中医保医疗待遇水平、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办法有所提高或调整。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办法有所调整据介绍,医保政策...
在职死亡养老保险怎么处理,对于这类情况,一般是很常见的,具体的处理方法也是有着规定的,具体的过程,您可以看以下介绍。办理在职死亡人员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本息余额需提供下列材料到社会保险事业局领取填写《个人帐户一次性支付申请表》:1.出具所在单位...
记者昨日采访了解到,经山东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日前下发了,自今年10月1日起,原由企业支付的参保人员在职死亡有关待遇,将按规定纳入统筹。一次性救济费纳入统筹据了解,该新政的推出,是为了贯彻落实,解决当前反映突出的参保人员死亡待遇问...
从2009年元月1日起,湖北竹溪县每年将投入100多万元人民币为全县819名享受定补待遇的在职村主职干部统一在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竹溪县日前正式讨论通过了《全县村主职干部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凡符合条件的现任村(社...
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网点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缴存登记、转移、提取、贷款等业务。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基数原则上不调低。个人缴存者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的还贷期间,如果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的,中心和相关委托...
在职职工死亡抚恤金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2011年7月1日起,将我省尚未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列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2.2011年7月1日至本《通知》...
广西医疗保险报销率将达到70%左右,符合民事救助条件的农村病人也可以获得民事医疗救助基金的资助。
七、其他注意事项1.新购商品房、二手房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内申请;2.借款人信用记录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恶意拖欠记录的,不予受理公积金贷款;3.缴存职工公积金连续拖缴6个月(含)以上的不予受理;4.贷款审核后借款人需要及时去银行办理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宿州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已经2006年12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第十二条建立工伤保险储备金制度。储备金用于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发...
2、申领生育津贴或非定点生育费用报销的,手续齐全的,当月申报次月领取费用。
在职职工到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费用,可以由个人医疗帐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在职职工一年内住院或者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85%。职工在一年内住院、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的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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