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康重疾保险的保障内容通常非常全面,旨在为被保险人提供在罹患重大疾病时的经济支持。以下是安康重疾保险的主要保障内容,分点进行归纳和解释:

轻症疾病保障:
覆盖合同规定的40种轻症疾病。
最多可赔付三次,赔付金额分别为30%、30%、40%的保额。
中症疾病保障:
覆盖合同规定的25种中症疾病。
提供最多两次保障,每次赔付的保险金为基本保额的50%、60%。
重大疾病保障:
保障100种重疾,分为五组,每组重疾可赔付一次(总共最多赔5次)。
赔付间隔期为一年。
赔付金额通常为即时保险金额或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额(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和具体情况而定)。
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保障:
若被保险人在18岁前身故、全残或达到疾病终末期,保险公司会赔付已交保费年度系数乘以年交保险费的2倍。
若被保险人已满18周岁,则赔付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额。
特定疾病或手术保障(根据具体产品可能有所不同):
提供针对特定疾病的额外保障,如8种特定疾病保障,旨在缓解医疗压力。
对于特定重大手术,如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等,提供术前提前给付功能,通常可提前给付50%的即时保险金额。
其他特色:
保障范围广,涵盖轻症、中症和重大疾病,以及身故、全残和疾病终末期等情况。
赔付次数多,部分疾病可多次赔付,提供持续的经济支持。
提供特定疾病和手术的额外保障,增加保障的深度和广度。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安康重疾保险的一般性描述,具体保障内容和条款可能因不同的保险公司和产品而有所差异。在购买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和条款,确保了解并同意所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