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富德生命倍享健康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可以概括如下:
一、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
首次给付: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非因意外伤害被确诊首次患有本主险合同定义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第二次给付:若被保险人在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180日后(不含第180日),被确诊患有本主险合同定义的其他组别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再次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给付保险金后,该重大疾病所属组别的保险金给付责任终止,但本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其他保障
除了重大疾病保险金外,该保险可能还包含身故保险金、住院津贴、门急诊医疗保险金等其他保障责任,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
二、保险期间与等待期
保险期间:一般来说,这种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险期间可能是长期或终身的。
等待期:本主险合同有等待期,等待期是保险公司为了防范逆选择风险而设定的一个期限,通常在这个期限内因疾病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会被赔付。
三、保险金领取与合同解除
保险金领取:客户可以在保险合同生效后,根据保险责任的不同,申请领取相应的保险金。
合同解除:客户可以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的一定时间内(如犹豫期内)申请解除保险合同,解除后保险费用将全额退还。
四、注意事项
赔付限制:每种重大疾病仅赔付一次,不保癌症持续存在、复发、转移、扩散。
豁免条款:可能存在轻症疾病、中症疾病或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的条款。
五、其他责任与增值服务
可选责任:可能包括重大疾病医疗津贴保险金、重大疾病关爱金等可选责任。
增值服务:可能提供在线问诊、预约挂号、疾病自查、健康测评等增值服务。具体条款和保障内容以保险合同为准。在购买保险时,请务必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和说明书,了解具体的保障内容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