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鲲鹏1号重疾险的赔付金额因保障类型、赔付次数及被保险人的具体情况而异。以下是根据多个来源信息整理的鲲鹏1号重疾险的主要赔付情况:
一、基础赔付
重疾赔付:
赔付次数:1次
赔付比例:100%基本保额
说明: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确诊合同约定的110种重大疾病之一,保险公司将按基本保额进行赔付。
中症赔付:
赔付次数:2次
赔付比例:60%基本保额
说明: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确诊合同约定的25种中症疾病之一,保险公司将按基本保额的60%进行赔付,最多可赔付2次。
轻症赔付:
赔付次数:4次
赔付比例:30%基本保额
说明: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确诊合同约定的55种轻症疾病之一,保险公司将按基本保额的30%进行赔付,最多可赔付4次。
二、特定赔付
高龄特定重疾额外赔付:
条件:被保险人在60周岁后首次确诊严重阿尔茨海默病或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
赔付比例:60%基本保额
说明: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将额外赔付60%基本保额,与重疾保额叠加赔付,即最高可赔付160%基本保额。
三、可选责任赔付
恶性肿瘤扩展保险金:
赔付比例:150%基本保额
条件:若首次重疾非恶性肿瘤-重度,间隔180天后确诊恶性肿瘤-重度;或首次重疾为恶性肿瘤-重度,间隔3年后再次确诊
说明:此保障为可选责任,需额外支付保费。
特定疾病增额保险金:
赔付比例:轻症10%、中症15%、重疾50%基本保额
条件:被保险人在70周岁前确诊合同约定的轻症、中症或重疾
说明:此保障为可选责任,可在基础赔付基础上额外获得一定比例的赔付。
特定疾病二次增额保险金:
赔付比例:轻症10%、中症15%、重疾50%基本保额
条件:与特定疾病增额保险金类似,但针对的是二次确诊的情况
说明:此保障为可选责任,可与特定疾病增额保险金叠加赔付。
四、其他赔付
身故/全残赔付:
18周岁前:赔付已交保费
18周岁后:赔付100%基本保额
被保人豁免:
条件: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确诊轻症、中症或重疾
说明:确诊后,保险公司将豁免后续保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注意事项
以上赔付情况仅供参考,具体赔付金额和条件需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在购买鲲鹏1号重疾险时,建议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和说明,了解各项保障的具体内容和赔付条件。
如有需要,可咨询专业的保险顾问或保险公司客服人员,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