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疾险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按保险期限划分,另一类是按给付形态划分。
一、按保险期限划分
1.定期保险:这类重疾险为被保险人在一定期限内提供保障,如10年、20年或30年,或者保障到被保险人达到某个特定年龄,如50岁、60岁等。定期重疾险多采用均衡费率,且通常属于消费型保险,即如果没有发生理赔,保费不会返还。
2.终身保险:终身重疾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保障。它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为被保险人提供重大疾病保障,直到被保险人身故;另一种是当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极限年龄(如100周岁)时,保险公司会给付与重大疾病保险金额相等的保险金,然后保险合同终止。由于保障期限长且包含身故保障,终身重疾险的费率相对较高。
二、按给付形态划分
1.额外给付型:这类重疾险需要同时购买其他主险,如寿险或养老险。它属于消费型险种,即如果没有发生理赔,保费不会返还。额外给付型重疾险的身故给付是按照主险的保额进行理赔的。
2.提前给付型:这类险种通常作为附加险存在,需要搭配在相应的主险上一起购买。被保险人在获得理赔后,保险合同即终止,且没有返本功能。不过,一些提前给付型重疾险可能具有分红功能,以弥补没有返本的不足。
总的来说,重疾险的分类主要基于保险期限和给付形态。在选择重疾险产品时,应根据个人需求和预算进行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