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病医疗保险是为保障城镇职工重大疾病医疗需求而建立的专项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年度内累计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以下是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方式和相关要点:
一、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1.参保人员需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当地定点医院医保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所需材料通常包括参保人身份证、医保证或医保卡、以及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2.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的参保居民信息报送至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审核。
3.经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大病医保报销款。
二、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
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
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特定大病如儿童先心病等,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三、注意事项:
1.确保在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2.保留好原始发票、医保卡和本人身份证,这些是报销的必备材料。
3.医疗费用需要在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且累计年度报销最高额度通常不能超过一定限额(具体额度根据地区和政策有所不同)。
总的来说,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流程包括提交材料初审、经办机构审核和报销款发放三个主要步骤。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病种有所不同,报销时需注意就医机构、材料准备和报销额度等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