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穗岁康的报销主要分为三种结算方式:
1.一站式结算:在广州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报销条件的费用,可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广州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进行结算。在结算时,您只需支付医保结算单上个人需要自付和自费的费用,按规定享受的其他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2.零星理赔:对于不符合一站式结算的以下情形,且符合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相关政策的医疗费用(含参保人因特殊原因未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保联网结算的情形),实行零星理赔报销办法。其他符合广州市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零星理赔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
医保结算单原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的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原件核实)。
医疗收费票据原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的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原件核实)。
门(急)诊病历、出院小结、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复印件(如涉及异地就医已进行医保结算需申请零星理赔的医疗费用,则还需提供由就医当地医保部门盖章的医保结算单原件、医疗收费票据复印件)。
待遇享受人的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人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或存折号/卡号、开户银行支行名称)。
《穗岁康保险理赔申请表》(请填写完整并签名)。
被保险人身份证件(若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需同时提供监护人身份证件、关系证明)。
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受托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应注明受托人身份标识、办理事项、授权有效期限、无转委托、不超越授权事项及范围等内容)。
相关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
3.本市就医或异地就医未进行医保结算的医疗费用理赔:对于广州市就医或异地就医未进行医保结算的医疗费用,只要符合相关的政策规定,需要到广州市的各医保分局中心服务大厅提交医保零星报销。符合“穗岁康”赔付范围的费用,还是按照一站式的流程来报销,只是不用在医院里面去操作,而是需要到医保局来去进行结算,同时进行“穗岁康”的结算。
请注意,具体的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建议您在报销前咨询相关部门或机构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