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的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参保人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其保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住院最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
城镇职工医保住院最高限额以上(即40万元以上)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住院和门特医疗费。
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最高限额以上(即30万元以上)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住院和门特医疗费。
2.住院最高限额以下的自付部分:
城镇职工医保住院最高限额以下(即40万元以下)、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最高限额以下(即30万元以下),已经过基本医保报销过的住院和门特费用中,由个人按比例承担的费用和住院起付标准。
3.特殊药品费用:
目前,大病药品有4种,分别为克拉屈滨注射液、特立帕肽注射液、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注射液、注射用醋酸兰瑞肽。
针对这些特殊药品的费用,大病保险会提供一定的保障。
4.罕见病药品费用:
在享受浙江省罕见病用药保障待遇后,个人承担的罕见病药品费用也在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内。
目前,罕见病药品有4种,分别为美尔赞、科望、思而赞、法步赞。
5.门诊慢病自付部分:
对于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支气管哮喘、慢性肾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肝病、类风湿关节炎等门诊慢病,已经过基本医保报销过的门诊费用中,由个人按比例承担的费用也在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内。
6.其他医疗费用:
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医疗费,也属于大病保险的保障内容。
总的来说,杭州的大病保险为参保人提供了全方位的医疗保障,旨在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如果您对具体的报销政策或流程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