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来说,以下28种疾病常被包含在特定疾病保险中:
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功能障碍)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7.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功能障碍)
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3.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
14.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15.瘫痪(永久完全)
16.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18.严重脑损伤(永久性功能障碍)
19.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0.严重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3.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26.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27.严重克罗恩病
28.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这些疾病通常比较严重,可能对被保险人的生活和工作造成较大影响。因此,在购买保险时,建议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保险条款中关于特定疾病的定义和赔付条件。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的保险公司和产品可能对这28种疾病的定义和赔付标准有所不同。因此,在选择保险产品时,除了关注疾病种类外,还需要了解具体的赔付条件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