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寿重大疾病保险范围通常涵盖多个种类的严重疾病。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的规范,所有销售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都必须包含以下28种核心疾病:
1.恶性肿瘤——重度
2.急性心肌梗死
3.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终末期肾病
7.多个肢体缺失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2.深度昏迷
13.双耳失聪
14.双目失明
15.瘫痪
16.心脏瓣膜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8.严重脑损伤
19.严重帕金森病
20.严重Ⅲ度烧伤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3.语言能力丧失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
26.严重多发性硬化
27.严重克罗恩病
28.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除了上述28种必保的重大疾病之外,保险公司可能会根据市场需求和产品特点,自行增加其他疾病种类,以提供更全面的保障。这些额外的疾病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多脏器损害、艾滋病、重症肌无力等。
请注意,虽然重疾险产品通常涵盖了广泛的疾病类型,但对于每一种疾病的理赔条件,如病症的严重程度、确诊方式、治疗方法等,都有详细的规定。因此,在选择和购买人寿重大疾病保险时,投保人应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和条款,了解具体的保障范围和理赔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