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诚惠宝重疾险是一款由保诚保险公司提供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关于这款产品的免责条款,以下是对其主要内容的概括和解释: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7.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9.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合同另有约定的不在此限);
10.职业病及特定职业疾病;
11.医学上认为本合同所约定的疾病以外的其他疾病;
12.任何生物、化学、原子能或其他放射性污染;
13.因任何形式的监禁、拘留、服刑、逃狱、失踪或被通缉而导致的风险;
14.被保险人因妊娠、流产、分娩、不孕不育治疗、生殖系统手术等原因导致的疾病;
15.未遵医嘱或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时间等进行的诊疗行为导致的结果;
16.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滑雪、滑翔、探险、武术、摔跤、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比赛所造成的伤害;
17.被保险人从事违法、犯罪的行为或参与任何灾难救援工作;
18.一切生物、化学、原子能、电磁辐射、地震、洪水、海啸、台风、火山爆发、地壳运动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19.除心脏起搏器以外的电子仪器、人造器官、假肢、轮椅等外置或植入器材的损伤、维修、更换及更新;
20.非因意外伤害所致的疾病及其并发症。
以上就是保诚惠宝重疾险的主要免责条款。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免责条款可能因保单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建议您在购买保险时详细阅读并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