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康惠选长安长期意外伤害保险主要提供以下保障:

1.意外伤残保障: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伤残,保险公司会根据伤残等级按比例赔付意外伤残保险金。赔付比例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而定,最轻十级赔10%保额,每加重一级多赔10%,最严重的一级伤残可赔100%保额。累计给付的意外伤残保险金数额之和以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2.意外身故保障: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具体给付金额根据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年龄确定,若身故时未满18周岁,则给付金额等于已交保费与身故时合同现金价值中的较大者;若身故时已满18周岁,则给付基本保额。
3.猝死保障:该保险还包含猝死保障责任。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潜在疾病、机能障碍或其他非暴力性原因突然死亡,且猝死时不满一定年龄(如70周岁),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赔付猝死保险金。赔付比例通常为基本保额的一定比例,如50%。需要注意的是,猝死保障的具体条款和赔付比例可能因产品版本或更新而有所变化。
4.保险费豁免:此外,泰康惠选长安长期意外伤害保险还提供了保险费豁免的功能。即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2至10级伤残,保险公司将豁免被保险人剩余应交的保险费,而保障继续有效。这一功能体现了保险的人性化关怀,减轻了被保险人在伤残后的经济压力。
总的来说,泰康惠选长安长期意外伤害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了包括意外伤残、意外身故和猝死在内的全面保障,旨在帮助被保险人及其家庭应对因意外伤害带来的经济风险。同时,其灵活的缴费方式和额外的保费豁免功能也增加了产品的吸引力和实用性。然而,具体的保障内容和条款可能因产品版本、地区差异或更新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购买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和条款,并咨询专业的保险顾问以获取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