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复星联合光辉岁月护理保险的赔付主要涉及一般护理保险金、特定疾病护理保险金和疾病身故保险金的给付。
1.一般护理保险金赔付:
-当被保险人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20种重大疾病且满足相应护理状态要求,或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1-3级伤残时,保险公司将给付一般护理保险金。
-赔付金额为以下三项中的较大者: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0%、已交保险费乘以给付系数(18-40周岁为160%,41-60周岁为140%,61周岁及以上为120%)、合同的现金价值。
2.特定疾病护理保险金赔付:
-被保险人在到达特定疾病护理保障开始年龄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的30个保单年度内,若确诊满足合同约定的33种特定疾病定义且满足相应护理状态要求,保险公司将给付特定疾病护理保险金。
-投保人可选择按年赔付或按月赔付。按年赔付时,每个保单周年日给付当年有效保险金额的100%;按月赔付时,每个保单周月日给付当年有效保险金额的8.5%。
-在第30个保单年度末,保险公司将一次性给付10倍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同时本项责任终止。
3.疾病身故保险金赔付:
-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后、到达特定疾病护理保障开始年龄前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因罹患疾病而身故的,保险公司按已交保险费与现金价值中的较大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特定疾病护理保险金的保证赔付期间之后因罹患疾病而身故的,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合同随即终止。
请注意,具体的赔付流程和所需资料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申请理赔前详细阅读保险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并咨询复星联合保险公司的客服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