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康惠选长安意外险主要保障以下几个方面:

1.意外伤残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导致1-10级伤残,保险公司会根据伤残等级理赔。最轻十级赔10%保额,每加重一级多赔10%,最严重赔100%保额。
2.意外身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在180天内身故,保险公司会按100%基本保额给付身故金。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那么身故保险金的数额将等于已交纳的保险费数额或被保险人身故之日合同的现金价值中的较大者。
3.猝死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因潜在疾病、机能障碍或者其他原因在出现症状后24小时内发生的非暴力性突然死亡,且猝死时不满70周岁,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约定给付猝死保险金。具体来说,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猝死,保险公司将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50%作为猝死保险金。
4.保费豁免: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在180天内导致合同约定的2-10级伤残,除了理赔伤残保险金之外,保险公司还会豁免余期保费,且合同继续有效。这意味着,后续再出现伤残、或身故、或猝死,保险公司仍然会进行理赔。
总的来说,泰康惠选长安意外险提供了包括意外伤残、意外身故、猝死以及保费豁免在内的全面保障。但请注意,具体的保险责任、赔付比例和条件等可能因合同条款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在购买前应详细阅读并理解保险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