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康康佑人生重大疾病保险条款涵盖的42种重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7.多个肢体缺失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2.深度昏迷
13.双耳失聪
14.双目失明
15.瘫痪
16.心脏瓣膜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8.严重脑损伤
19.严重帕金森病
20.严重Ⅲ度烧伤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3.语言能力丧失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
此外,还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疾病:
肾髓质囊性病
原发性心肌病
持续植物人状态
全身性重症肌无力
坏死性筋膜炎
终末期肺病
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肌营养不良症
严重多发性硬化
严重克隆病
严重哮喘
严重心肌炎
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
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Ⅲ度房室传导阻滞
肝豆状核变性
请注意,具体保险条款可能会因产品更新或地区差异而有所变化。为了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建议直接查阅泰康康佑人生重大疾病保险的官方条款或咨询泰康人寿的保险专家。
另外,购买保险时请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清楚保险责任、除外责任、犹豫期、红利分配等重要条款,以确保所购买的保险产品符合个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