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多倍保障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保障范围:
-重大疾病保障:涵盖70种重大疾病,这些疾病被分为五组。每组疾病可单独赔付,赔付金额为基本保额的100%。其中,对于癌症,保险公司最多会进行三次赔付。
-轻症疾病保障:包含50种轻症疾病,最多赔付五次,每次赔付金额为基本保额的20%。但需要注意,每项轻症限额赔偿一次,且每项轻症的赔偿总额不超过20万人民币。
-特定疾病保障:针对六种特定疾病,保险公司会额外赔付基本保额的20%。
2.赔付规则:
-重大疾病分组赔付:70种重大疾病被分为五组,每组可赔付一次,赔付后该组责任终止。其中第一组重疾最多可以赔付三次,但需注意五次赔付的间隔期。
-轻症疾病分组赔付:50种轻症疾病也是分组独立赔付,同一组内的多种轻症可以多次赔付,但每次赔付后,该项轻症责任终止。
-赔付限额:不论是重大疾病还是轻症疾病,赔付都受到一定限额的约束。
3.保费豁免:
-若被保险人首次确诊患有保障范围内的190种疾病之一,可免交余期保费,且后续确诊仍可继续获得赔付。
4.身故保障:
-新华多倍保障重疾险自带身故保障。若被保险人在保障期间内身故(无论是否因病),都可以获得相应的保障赔付。具体赔付金额需根据合同条款确定。
5.其他条款:
-等待期:合同中会规定一个等待期(通常为90天),在等待期内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可能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责任免除:条款中会列明一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如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等。
-合同解除与终止:合同中会规定合同解除的条件、程序以及合同终止的情况。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对新华多倍保障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的概要性描述,并非完整条款内容。具体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待期、赔付规则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应以保险合同中的实际条款为准。在购买前,建议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的保险顾问或新华保险公司的官方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