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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贵民

是的,深圳有长护险,即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该制度在深圳市已经得到建立和实施,旨在为经评估达到规定照护等级的长期失能失智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保障。

深圳市的长护险制度具有以下几个关键点:

1.参保对象:包括用人单位职工和年满18周岁且未在校就读的非在职人员,这些人员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当参加长期护理保险。

2.缴费标准:长期护理保险费与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同征收,按照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缴费。具体来说,职工参保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各缴交一部分;非在职人员参保的,由个人全额缴交。

3.服务方式:长期护理保险的服务方式包括居家亲情照护、机构上门照护和机构照护三种,参保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服务方式。此外,使用亲情照护服务的参保人还可以享受由长护定点机构提供的每周一次上门服务。

4.申请流程: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基本稳定的参保人员,需在长护定点机构先办理登记入住或建床(含居家建床)手续,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向长护定点机构提出评估申请。经过初步评估和专家小组的现场评估后,最终结果会在相关部门网站及长护定点机构进行公示。

综上所述,深圳确实已经实施了长护险制度,为需要长期照护的人员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和支持。如需更多关于深圳长护险的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保或医保部门。

发布于 2024-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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