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役军人依法享受的军人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军人伤亡保险:为因公伤亡的军人提供经济保障,涵盖了军人在执行任务或训练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
2.军人伤亡附加保险:这是在军人伤亡保险基础上的额外保障,旨在进一步提高对军人因公伤亡的保障水平。
3.军人退役养老保险:确保军人在退役后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保障其晚年生活的基本需求。
4.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为退役后可能需要的医疗费用提供保障,减轻军人因疾病或伤病带来的经济负担。
5.退役军人失业保险:虽然军人在服役期间不会失业,但退役后可能面临就业问题。该保险旨在为退役后一段时间内未能找到工作的军人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
6.军人交通意外保险:针对军人在出行过程中可能遭遇的交通意外事故,提供额外的保障措施。
7.远离军队医疗机构部队商业医疗保险:对于驻守在远离军队医疗机构的部队,该保险能够为他们提供更为便捷的商业医疗保险服务。
8.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针对随军但未就业的军人配偶,提供特定的保险保障,以解决其后顾之忧。
此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士兵在服兵役期间不直接缴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是由军队统一管理和保障其相关待遇。军队会按照国家规定为士兵缴纳相应的保险费用,并确保士兵在退役后能够享受到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总的来说,军人在服役期间享受到了全方位的保险保障,这些保障措施旨在维护军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履行职责,并在退役后顺利过渡到地方社会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