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所得税每月扣除标准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基本减除费用和专项附加扣除。
一、基本减除费用
基本减除费用是每月5000元,这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扣除部分。也就是说,个人年收入在60000元(5000元/月×12个月)以下的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以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七项。具体扣除标准如下:
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扣除医保报销后自负医药费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发生首套住房实际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5.住房租金: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定额扣除800元、1100元、1500元不等。
6.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含)以上父母或者子女均已去世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纳税人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
7.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扣除项目和金额可能会根据个人情况有所不同。建议纳税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并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税务指导。
此外,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也会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具体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可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