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社会保险的赔付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这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以及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需要注意的是,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治疗工伤的费用应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治疗工伤需要住院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异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
4.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生活护理费。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和30%。
5.劳动能力鉴定费:劳动能力鉴定是职工配置辅助器具、享受生活护理费、延长停工留薪期、享受伤残待遇等的重要前提和必经程序,因此产生的劳动能力鉴定费也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
6.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可以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金额根据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确定。
此外,工伤保险还可能包括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等赔付项目。总的来说,工伤保险的赔付范围相对广泛,旨在全面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具体的赔付项目和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