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种特定疾病通常包括以下类型:
恶性肿瘤相关
鼻咽癌、肺癌、食管癌、胃癌、原发性肝癌、大肠癌、乳腺癌、恶性淋巴瘤等。
心脑血管疾病
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器官移植相关
重要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如肾脏移植、心脏移植、肺移植、肝移植、骨髓移植等)。
终末期疾病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神经系统疾病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其他系统性疾病
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
特定免疫与血液疾病
严重多发性硬化、严重1型糖尿病、恶性葡萄胎、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原发性心肌病。
其他可能包含的疾病(根据不同保险产品可能有所调整):
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HIV)、植物人状态、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1型糖尿病)、重症肌无力、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坏死性筋膜炎、终末期肺病等。
注意事项:
定义差异:不同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对特定疾病的定义可能有所不同,具体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保障范围:购买保险时需仔细阅读合同,了解具体的保障内容和限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