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5种特定疾病,这通常指的是一些重疾险产品所覆盖的特定疾病范围。然而,具体哪35种疾病被包括在内,可能因不同的保险公司和产品而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这些特定疾病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严重的多发性硬化、严重的1型糖尿病、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重度的肾功能损害、严重的原发性心肌病等。
请注意,以上列举的疾病种类仅供参考,并非所有重疾险产品都会覆盖这些疾病,也并非所有产品都严格限定为35种疾病。在购买保险时,应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和条款,了解具体保障范围和赔付条件。
另外,保险产品和市场在不断变化,新的疾病种类和治疗方法也在不断出现。因此,在购买保险时,除了考虑覆盖的疾病种类外,还应关注产品的更新迭代情况以及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和信誉度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