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百种大病”并非临床医学的固定分类,而是保险行业为规范重疾险保障范围而制定的分类体系,其具体疾病种类需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但通常涵盖以下核心类别:
一、恶性肿瘤类
核心疾病:肺癌、乳腺癌、胃癌、肝癌、结直肠癌、食管癌、膀胱癌、黑色素瘤、卵巢癌、白血病(含急性白血病和慢性白血病)等。
特征:此类疾病具有恶性细胞不受控制增长和扩散的特点,治疗费用高昂且预后差异大。
二、心脑血管疾病类
核心疾病:心肌梗塞、冠心病、心绞痛、心源性猝死、脑出血、脑梗塞(脑中风)、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等。
特征:这类疾病常与高血压、高胆固醇等风险因素相关,具有高致死、致残风险。
三、神经系统疾病类
核心疾病:阿尔茨海默症(严重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多发性硬化症、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瘫痪、严重脑损伤、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等。
特征:多表现为神经系统功能永久性丧失,治疗周期长且康复难度大。
四、器官移植与造血干细胞移植类
核心疾病:肝脏移植、肾脏移植、心脏移植等重大器官移植术,以及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特征:涉及异体组织或细胞移植,手术复杂且术后需长期抗排异治疗。
五、其他重大疾病类
核心疾病:
肝胆疾病: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良性脑肿瘤。
血液疾病: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尿毒综合征。
肾脏疾病:严重慢性肾衰竭(终末期肾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外伤与畸形:多个肢体缺失、双目失明、双耳失聪、严重Ⅲ度烧伤。
呼吸系统疾病: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慢性呼吸衰竭。
消化系统疾病: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传染性疾病:艾滋病病毒感染(如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罕见病:脊髓灰质炎(瘫痪型、延髓型)、海绵状脑病等。
六、行业规范与产品差异
银保监会规定: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修订版)》明确列出28种必保疾病,包括恶性肿瘤(重度)、较重急性心肌梗死、严重脑中风后遗症等。
产品扩展:保险公司可在此基础上自行增加疾病种类,但具体覆盖范围需以合同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