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附加险别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偷窃、提货不着险:在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货物被偷走或窃走,以及货物运抵目的地以后整件未交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2.淡水雨淋险:货物在运输中由于淡水、雨水以至雪溶所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淡水包括船上淡水舱、水管漏水以及汗等。
3.短量险:负责保险货物数量短少和重量的损失。包装货物的短少,保险公司需查清外包装是否发生异常现象;散装货物则依据装船重量和卸船重量之间的差额计算短量。
4.混杂、沾污险: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混进杂质或被沾污,影响货物质量所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5.渗漏险:流质、半流质的液体物质和油类物质,在运输过程中因为容器损坏而引起的渗漏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6.碰损、破碎险:碰损主要针对金属、木质等货物,指运输途中因震动、颠簸等造成的损失;破碎则针对易碎性物质,由于装卸粗鲁或运输工具颠震造成的货物破裂、断碎损失。
7.串味险:如茶叶、香料等在运输途中受到异味影响导致品质受损,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8.受潮受热险:由于气温骤变或船上通风设备失灵等使舱内水气凝结、货物受潮或受热所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9.钩损险:保险货物在装卸过程中因使用手钩、吊钩等工具造成的损失,及因此产生的包装修理或调换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10.包装破裂险: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搬运或装卸不慎造成包装破裂引起的损失,及为继续运输安全所需修补或调换包装的费用,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11.锈损险:保险公司负责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生锈造成的损失,但这种生锈必须在保险期内发生。
这些附加险别可以为货物提供更全面的保障,具体选择哪些附加险别应根据货物的特性和运输条件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