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众责任险,也被称为普通责任保险或综合责任保险,是一种以被保险人的公众责任为承保对象的保险。作为责任保险中一种独立的、适用范围广泛的保险类别,公众责任险涵盖了多种具体形式。
公众责任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场所责任保险:这是公众责任险中最常见的一种,它承保固定场所(如工厂、办公楼、旅馆、住宅、商店、医院、学校、影剧院、展览馆等)因存在结构缺陷、管理不善或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因疏忽导致的意外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2.承包人责任保险:此类保险承保承包人在进行工程承包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如因施工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3.承运人责任保险:专门承保承担客、货运输任务的部门或个人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损害赔偿责任。
此外,公众责任险还可以根据具体需求扩展至其他特定类型的责任保险,如电梯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这些保险的目的都是为了转移被保险人对公众因其业务活动造成的意外伤害或财产损失而承担的法定赔偿责任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公众责任险的保险费率通常不是固定的,而是根据每个被保险人的具体风险情况来逐笔议定的,以确保保险人所承担的风险与其收取的保险费相匹配。
总的来说,公众责任险是一种为了保障被保险人对公众因其经营活动造成的损害而承担的赔偿责任而购买的保险,其种类繁多,可以根据不同的经营活动和风险情况选择适合的保险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