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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保险行业中,“十八种大病”通常指的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定义的18种重大疾病。这些疾病是保险公司在设计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时通常会覆盖的核心疾病。以下是这18种重大疾病的列表:
1.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7.多个肢体缺失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2.深度昏迷
13.双耳失聪
14.双目失明
15.瘫痪
16.心脏瓣膜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8.严重帕金森病
这些疾病通常被认为是严重且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因此被纳入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范围。不同的保险公司可能会在此基础上增加其他疾病或对某些疾病进行细分,但上述18种疾病是大多数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的基础保障内容。
发布于
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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