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方责任险是一种专为学校设计的保险,旨在为学校在教育教学中可能出现的意外事故提供保障。以下是校方责任险通常包括的一些主要条规:
1.保险责任:
学生在校活动中或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的活动过程中,因学校非主观过失导致注册学生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直接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这包括但不限于学校的校舍、场地、公共设施以及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规定标准,或者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有疏漏等情况。
2.赔偿范围:
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范围通常包括学生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监护人误工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交通费等直接实际经济损失。
3.责任免除:
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的情况通常包括学生的故意行为,如自伤、自杀或参与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造成的伤害;自然灾害或战争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以及学生自行上下学途中或放假期间发生的非学校组织活动中的意外事故。
4.学校义务:
学校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提供全部注册学生名单,并接受保险公司对教学、建筑设施安全情况的检查。同时,学校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发生的事故。
5.赔偿处理:
在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时,学校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必要的单证材料以申请赔偿。保险公司将根据法院裁定或双方协商确定的赔偿金额进行赔付,但不超过保险单中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6.其他条款:
保险合同中可能还包含其他条款,如保险期限、保费支付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这些条款根据具体保险合同的内容而有所不同。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一般性描述,并不构成具体的保险合同条款。在实际购买校方责任险时,应仔细阅读并理解保险合同的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