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工医疗大病保险通常是指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针对重大疾病提供额外保障的一种保险形式。具体涵盖的大病种类可能因地区和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一般包括以下常见的重大疾病:
1.恶性肿瘤:包括癌症、白血病等。
2.急性心肌梗塞:严重的心脏病发作。
3.脑中风后遗症:脑出血或脑梗塞导致的严重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如肾移植、肝移植、骨髓移植等。
5.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手术的一种。
6.终末期肾病:需要长期透析或肾移植的肾病。
7.多个肢体缺失:因疾病或意外导致多个肢体缺失。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严重的肝脏疾病。
9.良性脑肿瘤:需要手术或放疗的脑肿瘤。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严重的肝功能衰竭。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严重的神经系统疾病。
12.深度昏迷:因疾病或意外导致的深度昏迷。
13.双耳失聪:完全丧失听力。
14.双目失明:完全丧失视力。
15.瘫痪:因疾病或意外导致的肢体瘫痪。
16.心脏瓣膜手术:需要手术修复或替换心脏瓣膜。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的老年痴呆症。
18.严重帕金森病:严重的神经系统疾病。
19.严重Ⅲ度烧伤:大面积严重烧伤。
20.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的肺部疾病。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病种和定义可能因地区和政策不同而有所调整,建议参考当地社保部门或保险公司提供的具体条款和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