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青岛市,大病通常指的是一些严重的、长期的、可能对生命造成威胁的疾病。这些疾病往往需要长期的治疗和护理,并且可能给患者和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以下是在青岛市通常被认为是大病的病症:
1.恶性肿瘤的门诊治疗,包括各种癌症。
2.血液系统疾病,如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血友病、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免疫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溶血性贫血等。
3.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
4.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5.严重的神经系统疾病,如脑卒中后遗症、帕金森病及帕金森综合征、癫痫、运动神经元病、重症肌无力等。
6.严重的心血管疾病,如冠心病、慢性心力衰竭等。
7.严重的呼吸系统疾病,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间质纤维化等。
8.严重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强直性脊柱炎等。
9.遗传性疾病,如遗传性血管性水肿等。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疾病也被视为大病,如尿毒症、高血压病伴并发症、糖尿病伴并发症、慢性肝炎、肝硬化等。这些疾病的具体定义和范围可能会根据青岛市的具体政策和规定有所不同。
需要注意的是,大病保险的具体保障范围和报销比例可能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参考当地的最新政策和规定。
总的来说,青岛市的大病范围广泛,涵盖了多种严重的、慢性的疾病。这些疾病对患者和家庭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因此了解大病保险的范围和报销政策对于减轻经济负担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