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保险的重大疾病保险通常涵盖以下几类保障范围:
1.重大疾病保障:这是核心保障内容,通常包括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定义的28种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等。此外,保险公司可能会在此基础上扩展至数十种甚至上百种疾病。
2.轻症疾病保障:部分产品会提供轻症疾病保障,覆盖一些较为轻微但需要治疗的疾病,如原位癌、轻微脑中风等。轻症赔付比例通常为保额的一定百分比,且不影响重大疾病保障。
3.中症疾病保障:部分产品还会包含中症疾病保障,涵盖介于轻症和重症之间的疾病,赔付比例通常高于轻症。
4.身故保障: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疾病或意外身故,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约定赔付身故保险金。
5.全残保障:部分产品会提供全残保障,如果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导致全残,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约定赔付全残保险金。
6.豁免保费:一些产品提供保费豁免功能,如果被保险人确诊合同约定的轻症、中症或重大疾病,后续保费可以豁免,保障继续有效。
7.多次赔付:部分产品提供多次赔付功能,即被保险人首次确诊重大疾病并获得赔付后,若再次确诊其他重大疾病,仍可获得赔付。
8.特定疾病额外赔付:部分产品会对某些特定疾病(如少儿特定疾病、女性特定疾病等)提供额外赔付,即在基础保额的基础上增加一定比例的赔付。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产品的具体保障范围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内容应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