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给员工交的意外险在做分录时,通常应遵循相关会计准则和财政部的规定。以下是一般的做法:
1.方式一:
-根据财政部《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公司为员工购买的团体意外险应作为福利性开支。
-在进行会计分录时,首先应将这笔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中的福利费。具体分录为:借:管理费用——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保险。
-随后,当实际支付保险费用时,应做如下分录: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保险,贷:银行存款。
2.方式二:
-如果是全额为员工购买的商业意外险,该费用同样可以计入福利费。
-在计提时,根据员工所在部门的不同,可能会计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具体分录为: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制造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在实际缴纳保险费时,分录如下: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贷:现金/银行存款。
请注意,以上分录方式仅供参考,具体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进行调整。此外,为员工购买的意外险费用可能涉及税前扣除的问题,因此在进行会计处理时需要谨慎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另外,团体意外险通常被视为福利性质,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此,在会计处理时,建议不做计提或摊销,而是在支付时一次计入费用,并且单列明细核算,以避免产生税务风险。
如有问题,可以扫码或者点击下方链接添加官方企微进行咨询,有免费的专业顾问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