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雇主责任险与团体意外险(团意险)之间存在几个关键的区别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定义与保障对象不同:
-雇主责任险是一种商业保险产品,当被保险的雇主(企业或组织)的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病导致受伤、残疾或死亡时,保险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进行赔付。其保障对象是雇主,旨在转移企业因员工工伤或职业病而产生的法定赔偿责任风险。
-团体意外险,全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保障的是雇员员工,属于福利性质的保险。
2.保障范围与赔偿项目不同:
-雇主责任险的保障范围通常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住院津贴、误工补偿、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法律费用补偿等,保障项目相对全面。
-团体意外险的保障内容则与个人意外险基本一致,主要包含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和住院津贴,没有雇主责任险那么广泛。
3.赔付方式不同:
-雇主责任险的赔付款通常是由保险公司直接支付给企业账户,用于赔付企业给员工的补偿款,可以完全转移企业的用工风险。
-团体意外险则是由保险公司直接将赔付款支付给员工账户,如果是工伤情况,员工还可以再向企业要求赔偿的权利,因此不能完全转移企业的用工风险。
4.伤残等级与赔付标准不同:
-雇主责任险在伤残赔付上可以考虑工伤和非工伤两种定残方式,赔付标准可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或《人身伤残评定标准》来鉴定伤残等级,相对灵活。
-团体意外险则通常只能按照商业意外的伤残标准来定残赔付,一般会有免赔额、约定比例报销以及限制社保用药等规定。
综上所述,雇主责任险与团体意外险在保障对象、保障范围、赔付方式以及伤残等级与赔付标准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企业在选择时应根据自身的风险状况和保障需求进行考虑。
如有问题,可以扫码或者点击下方链接添加官方企微进行咨询,有免费的专业顾问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