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雇主责任险与团险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险对象不同:
-雇主责任险的保险对象是雇主,即企业或组织,主要保障的是雇主因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而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团体险的保险对象则是员工,也就是团体成员,主要保障的是员工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如团体意外险通常包括意外身故、伤残、医疗费用等保障。
2.保险责任与赔付方式:
-雇主责任险的赔付是直接给到雇主,然后由雇主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转给员工或其家属,其保障范围可能包括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误工费、伤残津贴以及法律费用等。
-团体险则是直接赔付给员工或其指定的受益人,赔付内容通常包括意外身故保险金、伤残保险金以及医疗费用等。
3.伤残等级评定与保险金额确定:
-雇主责任险的伤残等级评定通常依据工伤标准,保险金额则可能是员工年工资的一定倍数。
-团体意外险的伤残等级评定则一般按照商业意外保险的标准,保险金额多由投保方自行决定。
4.保险目的与效果:
-雇主责任险更多是从企业角度出发,旨在减轻企业因员工工伤事故而承担的经济压力,降低用工风险,同时也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形象和员工福利。
-团体险则更侧重于为员工提供额外的保障,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安全感,也有助于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
综上所述,雇主责任险和团体险在保险对象、保险责任与赔付方式、伤残等级评定与保险金额确定以及保险目的与效果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企业在选择购买时,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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