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野外战斗游戏眼被射伤,景区保险第三方当事人担任

游客参加旅行社组织的“丛林野战”实弹射击游戏,摔倒后安全头盔脱落,未扣牢就站立起来,被防守方从山上发射的散弹打中左眼。这样的责任该由谁承担?近日,湾里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旅游赔偿纠纷案,保险公司、旅游公司、游客分别承担60%、20%、20%的责任。
游客玩野战游戏眼睛被击伤据了解,去年8月31日下午4时许,南昌一家公司时年25岁的吉安籍员工王某,参加旅行社组织安排的“丛林野战”对抗射击赛,作为进攻方的王某摔倒时,安全头盔的绳子松脱未扣牢就站立起来,结果被防守方从山上发射的散弹打中左眼,事后送往医院治疗。
经医院诊断,子弹撞击眼球时, 角膜巳损伤,手术需通过角膜层进入晶体层。随后,王某前往中山大学附属眼科医院进行了治疗,摘除白内障手术。这样的治疗经三次手术后,王某基本恢复健康。事后,经鉴定王某被评定为伤残八级, 经济损失共21万余元。因赔偿协商不一致对簿公堂身体康复后,因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今年年初,王某将旅行社一纸诉状告上法庭。湾里区法院审理此案时,旅行社辩称,事发时,其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年期《游客事故责任保险》,而且 “丛林野战”实地由旅游公司管理经营,而游客王某自己未注意安全事项。
诉讼过程中, 法院依法追加了保险公司和旅游公司为被告。旅游公司表示,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意外伤害的保险合同。法院查明,旅行社的保险合同显示,保险期间:自2011年1月1日0时至2011年12月31日24时止。保险项目有对旅游者人身伤害事故的责任由保险公司赔偿每人限额40万元。旅游公司的意外伤害责任险保单显示,保险期间为2011年8月31日0时至2011年8月31日24时止,该险种的保险范围包含了“丛林野战”,保障意外伤害在10万元/人,保险金给付3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应当降低保险费,并按日计算退还相应的保险费:(一)据以确定保险费率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明显减少;(二)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明显减少。投保人如何解除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如何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可以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并在合同中载明,也可以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新品测评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