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人身意外险介绍,什么是旅客人身意外险?

(一)责任范围;旅客人身意外保险是一种特殊的人身意外保险。其责任范围是在出境旅游团抵达中国时(不包括台湾、香港、澳门一带)出境时,对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有责任的,由保险人负责赔偿。它有几种情况:
1、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事故和急性疾病造成旅客人身伤残或死亡,或致残或死亡。意外是指突发的和不可预测的事故。
2、中国医院因意外事故或急性疾病造成的旅客的医疗费、急救费、护送费、交通费,以及事故发生地的医院条件,必须送往中国其他医院。
3、由于意外事故或急性病发作导致旅客死亡后,必须在中国境内处理或送返遗体所需的费用。
4、因意外事故或偷窃造成旅客所携带的行李物品的丢失或损坏,但不包括现金、股息、信用卡、票据、有价证券、邮票、文件、帐册、手稿、设计图文、电脑资料、飞机票、船票、车票、护照、摩托车、自行车、动植物及标本、假牙、假肢、隐形眼镜等。
(二)除外责任。
除外责任有下列几点:
1.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叛乱、罢工、暴动、核反应、核子辐射及放射性污染;
2.慢性疾病、传染病、分娩、怀孕、流产或牙科疾病以及因这些疾病而实施手术治疗;
3.打猎、登山运动、滑雪及参加各种竞赛、斗殴或酒醉、服用药物、神经错乱;
4.旅客的故意行为或犯罪行为;
5.由于当局命令没收销毁之行李、物品;
6.行李物品的自然磨损、虫咬、变色、锈蚀或者化。
本保险的保险期限不得超过20天,赔偿金额一般由双方事先约定,包括最高死亡赔偿金额、伤残赔偿金额、医疗费用、行李损害赔偿金额、尸体处理费用等。由保险人按照赔偿金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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