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领取条件

上海市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失业保险是一种提供物质援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上海失业保险金怎么领?下面是上海市失业保险金领取相关问题的解答。
1、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如何计算?
答: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固定数量的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之前花费根据其失业率(扣除已检查和批准的年限的缴费年限已经失业保险金是消耗)确定。最后期限,缴费年限满小于2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2个月,每增加缴费年限后,期限2个月增加,但核定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是多少?
答: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和年龄确定,但不得高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
3、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具备哪些条件?
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4、城镇失业保险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失业保险适用范围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本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其他劳动组织和外省市驻沪办事机构中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人员。
5、自由职业者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
答:参加自由职业者缴费的人员没有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停止缴费后,如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
6、失业人员能否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凭营业执照副本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企业章程及能证明其投资入股情况的材料,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7、申请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什么?
答:1999年4月1日以后,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期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2年或不足2年的,经就业服务机构多次职业介绍,确属非本人主观原因不能重新就业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区县就业服务机构核实审批后,可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至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8、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是多少?
答:扩展那些获得失业保险金延长扩展延伸扩展的80%的标准的标准的标准发的计划自己1324个月,如果低于这个城市当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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