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医保新政策,谈一谈芜湖市医保新规

我国是人口大国,关于民生问题一直是我国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稳定了民生,使人民的基本权益得到了保障,我国的整个社会才能够稳定。近日,记者从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9月1日起,市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所调整,适当提高了参保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住院累计报销限额最高可达12万元。
9月起,市区非从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提高,由原先的30元调整到50元。属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重症残疾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的,个人承担25元,其余部分由政府补助。这些对于那些没有工作的、残疾人等弱者群体来说是一件好事。
同时,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也提高了。个人按50元标准缴费的参保者,在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的起付线分别是100元、300元、500元;起付线至10000元以下的报销比例分别是70%、65%、55%;10000元及以上的报销比例分别是72%、67%、65%。
个人按200元标准缴费的人员及全日制在校学生、18周岁以下的非在校居民,在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的起付线同样是100元、300元、500元;起付线至10000元以下的报销比例分别是80%、75%、65%;10000元及以上的报销比例分别是82%、77%、75%。如参保人员按这一标准连续缴费满2年及以上,住院待遇在此报销比例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
这次调整,还提高了参保者住院最高支付限额。累计报销最高限额由8万元调整至10万元;其他参保人员累计报销最高限额由10万元调整至12万元。这些措施都是保障居民的好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使老百姓看病不难了,看得起病了,不会因为看病而使整个家庭都陷入困境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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