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社保怎么申请?了解潮州社保

一般来说,社保的存在是一种保护弱者的行为,对于那些没有劳动能力的、年老的、生病等人的保护,那么关于潮州市申报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呢?小编带着大家来看看。
一、申请条件
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致残,医疗终结后;
(二)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职工,因病、非因工伤致残的;
(三)有关部门出具证明书委托鉴定的。
二、申请程序
(一)本人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凭单位证明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鉴定,到指定医疗机构或职业病防治机构进行医疗鉴定检查和诊断。单位不出具证明的工伤职工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直接申请,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出具证明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伤病程序的检查诊断;
(二)在获得医疗诊断结论20日内,由单位或本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评定伤残等级和鉴定劳动能力。申请伤残等级评定或劳动能力鉴定时,应附如下材料:
1、被鉴定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及认定书;
3、原始病历或病历复印件;
4、各项检查报告单、X光片;
5、历次疾病诊断书;
6、由指定医疗机构或职业病防治机构签发的工伤职业病医学鉴定诊断书(《职工伤病诊断表》);
7、《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一式三份;
8、上一次劳动能力鉴定材料(仅限于旧伤复
发者);
9、证明人证明材料。
(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将出具《受理回执》,并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符合条件的,按有关规定进行残疾等级评定,作出鉴定结论,并出具《伤残等级评定结论书》(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材料不全的,根据具体情况要求单位或个人补齐材料,也可以要求被鉴定人到指定医院重新进行医学技术诊断,之后在20个工作日内根据诊断结果作出鉴定结论;
(四)被鉴定人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15日内申请重新鉴定或行使复议。
关于潮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规定本文从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两个方面给大家做了非常详细的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按照正确的流程去申报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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