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石油勘探开发保险的种类

海上石油勘探开发作业一般可分为4个基本阶段,由于在各个阶段使用的机具和操作方法不同,投放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不同,风险大小自然不同。不同阶段的风险,就需要不同的保险种类来承保。这4个基本阶段及其需要的险种如下:
(一)地震探测阶段
又叫钻前普查勘探阶段,这是进行地球物理考察,通过地震测验来普查被测海区内有无油气矿藏的阶段。只有在地震测验有矿藏根据的情况下,才能进一步钻探。该阶段的风险主要是地震船或物理勘探船在测验过程中的风险和船上勘探作业人员的人身伤亡风险。承保这些风险的险种一般分为勘探船舶保险和勘探人员的人身伤亡保险两类。
(二)钻井阶段
这是在经过地震探测,估计海底蕴藏有油气矿脉后开始钻探作业,直到第一口钻井出油为止的阶段。该阶段的风险有钻井设备和船只的风险、控制井喷和油污损失的风险、各种责任风险等,因而有相应的险种来承保,它们是:海上移动钻井设备保险、各种作业船舶保险、控制井喷和油污费用保险、重钻费用保险、雇主责任保险、保赔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战争险和政治风险保险、丧失租金保险和各种财产保险等。
(三)建设阶段
该阶段自第一口钻井向岸上输油开始,直至建成石油生产控制系统和岸上设施及输油管道网为止。该阶段的风险大致与钻探阶段的差不多,但涉及面更广。需要投保的险种除上述几种以外,还要增加油井建筑安装工程保险和铺设油管保险和油管作业保险。
(四)生产阶段
这是在石油生产控制系统和岸上水下各种设施管道均已建成之后,转入正常生产的阶段。该阶段的风险除钻探阶段的各种风险外,还会有各种财产的风险,尤其以火灾风险更为突出。因此,除根据需要继续投保钻探阶段的各个险种以外,还要增加各种生产装置的财产保险、油污责任保险、机器损坏保险、产品责任保险等。
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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