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判决看在线旅游企业如何公关

2015年的元旦假期,在线旅游企业艺龙和去哪儿都没闲着。新年的第一天,艺龙向媒体公布了其与去哪儿2013年9月一单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法院判决去哪儿将给艺龙造成的损失赔偿款,支付至艺龙设立在去哪儿的广告投放充值账户中,计人民币523
3.5396万元。此后的赔偿,至2016年6月底每自然季度充值、结算一次;同时判决艺龙向去哪儿支付此前所产生的佣金,计人民币812.7402万元。一天后去哪儿回应,5200万实质上是要打在艺龙设立在去哪儿的广告账户里不能提现,该案中去哪儿收入800多万现金,并无现金支出。去哪儿同时回应称赢了官司,而且“不会给艺龙合作的机会,将选择上诉”。就此,一纸判决由于双方不同的阐释,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解读”。而在获悉了去哪儿的回应后,艺龙CEO崔广福接受多家媒体采访,炮轰去哪儿“不是个诚信的企业”。
目前去哪儿还没有对此再作回应,但是在线旅游2015年开年第一场口水战,无疑都引起了业内的广泛关注。所谓在商言商,去哪儿发现艺龙的库存在自己的平台上并不好销售,当时艺龙国际酒店迟迟不能上线,为此去哪儿提出终止合同也是合情合理的,而当初合约的签订是有法律效力的,艺龙有权提起诉讼并获得赔偿,也是合情合理的。笔者无意探讨这起案件中的是非曲直,作为一位旁观者,两家企业在面对纠纷或者口水战上的公关手法,却是大大不同且值得玩味。笔者几年前已经开始接触这两家企业,发现两家企业文化很不一样,去哪儿年轻,勇猛有力,来势汹汹,狼性毕露,而艺龙属于在线旅游前辈,文质彬彬,绅士风范十足,一如其CEO崔广福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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