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三大机制”;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发展

近日,安徽省政府在亳州市召开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安徽省财政厅副厅长王林建在会议上作重点发言,强调要建立“三大机制”,全面推进新农合制度健康发展。
一是保证财政投入,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战略高度,自觉履行财政职责,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切实把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的配套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不留资金缺口,建立起稳定的新农合筹资机制;要认真核实参合农民人数和缴费资金,不得“虚增”参保人数、不得“虚假配套”、不得转移资金,防止和避免虚报参保人员、垫付个人缴费等问题发生,确保县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研究和探索科学合理的筹资方式,改进和完善现行的资金筹措方式,努力提高资金筹措效率,保证新农合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最大限度地发挥制度效率。
二是确保资金安全,建立规范的监管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在国有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设立财政专户,不得在非银行金融机构开设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银行管钱不管账、经办机构管账不管钱”,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封闭运行;要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新农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透明度,确保资金更安全;要规范资金支出申报、审核、拨付等程序,积极推进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补偿费用由财政直接拨付到定点医疗机构的做法,减少资金流转环节,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全部用于参合农民医疗费用补偿。
三是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完善的补偿机制。要注重提高补偿水平,适当增加门诊补偿,建立健全完善的补偿机制,扩大参合群众的受益面;要统一规范补偿标准,新增资金应主要用于提高补偿比例,不宜盲目扩大服务包,提高农民的实际受益水平,基金年度结余控制在15%左右;积极开展参合农民在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即时结算报销试点工作,实行医院垫付制度,建立简捷方便的费用补偿方式。同时,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相关制度的衔接,统筹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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