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60万市场主体公示取代年审

10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东莞60万市场主体可直接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企业年报信息的填报。市民若发现企业发布不实信息,可以拨打电话12315进行举报。
实施意味着服役了27年的年检和验照制度,继今年3月退出历史舞台后,正式被“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取而代之。全市60万市场主体下月起填报此次的正式实施,最大的转变就是从原来的工商大厅、纸质材料提交的形式,转变成了网站提交、网站填报。
每年1月1日到6月30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须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还可直接向工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从10月1日起,全市60万市场主体,都可以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入广东省页面,进行企业年报信息的填报。2013年的年度报告提交时间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2014年的年报提交时间为2015年1月1日到2015年的6月30日。载入异常名录满3年将入“黑名单”年度报告填报后,真实性将由企业自行负责,工商部门不再对其进行审核,也不再加盖年检戳记。
市工商局副调研员张志云提醒企业,若企业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因未履行年度报告义务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的,将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若市民发现企业发布不实信息,可以拨打举报电话12315进行举报。年度报告及信息公示具体规定及填报指南请登录东莞红盾信息网后,先填写“工商联络人备案”,注册号、法人、法人证件号码等相关信息与原有工商登记信息匹配成功之后,才能继续申请填报。完成“工商联络人备案”之后,企业就可以通过企业指定联系人手机短信验证方式,登陆系统进行网上年报的填写了。
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网上或者以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两种报送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选择通过网上报送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填报方式同上。年度报告与年检验照制度对比报送时间年报为每年1月至6月年检为每年3月至6月、验照为1月至5月报送方式年报直接报送到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年检验照直接向工商部门报送审核方式年报无需工商部门事先审核,抽取不少于3%的抽查,群众举报监督年检验照需工商部门先审核信息公示年报信息依法需向社会公示年检验照信息无需公示法律后果未年报列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异常状态未年检验照可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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