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文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招标公告的内容

2014年度文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云南五兴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受文山市财政局的委托,对2014年度文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务用车定点保险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标。
一、采购项目采购编号:云五政采[2013]55号招标内容:2014年度文山市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务用车定点保险;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开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资格、在文山州设有分支机构且在文山市城区内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保险机构。投标人资格要求:(1)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2)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3)负责人证明,如为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4)在文山市内能够办理保险业务的网点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
三、本次招标将对潜在投标方进行资格预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28日至2013年1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投标报名函(格式见附件)、开户许可证、保证金进账证明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内容等证明材料(各项证件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亲自到云南五兴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开标前一天由代理公司将以上证件复印件提交至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以便单位财务人员核实保证金交款情况),未通过报名的公司不能参与投标。报名费为500元/每份。
四、本次采购需提交投标保证金贰万元人民币(2013年度中标的保险公司不在提交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一律采用转账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3年12月17日前汇到招标文件中的指定账户,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转账凭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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