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如何实施贵州省昨日召开听证会

《贵州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草案)》听证会昨日召开,来自工会、妇联、省委办公厅、司法厅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和部分企业职工代表,共50多人参加了听证会。代表们针对流动就业如何参保、增加工伤保险透明度、统筹储备金提取比例、伤亡职工直系亲属待遇等问题,提出建议和询问。
据悉,省相关部门将针对听证会上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该草案进行进一步修贵州建工集团:建筑企业流动性特别大,建议以工资总额为基数,在基数上,为在合同期内的职工参保。贵阳铁路分局:像铁路分局这样的单位,在省内跨地区的部门多,职工在贵阳参保,如在异地发生工伤,如何认定?在等待处理期间,如何处理?省公路工程总公司:公路公司有很多项目部在省外,工期短,也就1至2年时间,如发生工伤怎么鉴定?增加透明度贵州建工集团:工伤保险基金应以支定收,定期在媒体上公布收支情况。
省煤监局: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将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名单、参保时间、缴费基数、工伤职工及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情况向社会公示。统一工伤保险储备金提取比例省水利厅:草案中规定,“统筹地区应当按当年工伤保险基金总额的15%—20%提取储备金……”,提取比例弹性较大,不便于操作,能否固定提取比例?水电九局:建议在统筹问题上,采取强制措施,以保护工伤人员切身利益,不管统筹地区经济情况如何,都应享受同等待遇。统一补助金标准省总工会:统筹地区财政情况不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支付标准就不一样,建议省里统一一个支付标准,以避免攀比现象,减小差异。增加工伤认定条款省煤监局:建议在草案中增加行政机关对工伤认定的具体条款,说明在审查期内申请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行政机关作出工伤认定后,应向未获得工伤认定的申请人说明其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职业病认定省公路工程总公司:在职职工患职业病,能够享受相关保险待遇,但退休后,因职业病死亡,是否享受相关待遇?此外,还有代表提出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享受待遇的时间应调整,例如,以往的规定是因工死亡职工的子女享受待遇到16岁为止,但如果其子女16岁以后还在高校读书怎么办?省财政厅提出,工伤保险基金要专款专用。也有代表提出,草案未对农民工、个体工商户的工伤保险作相关规定。
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听证会上很多代表提出,工伤保险金究竟是由单位缴纳还是职工缴纳,该草案中未明确,而且《条例》规定的工伤职工待遇和以前的政策有变化,工伤职工究竟按照《条例》还是以前的政策享受相关待遇?省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答复,工伤保险就是“老板交钱,职工享受”,《条例》实施以前的,按以前的政策执行,之后按《条例》规定施行,即“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