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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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5日)从市金融办了解到,《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细则》6月起实施,按照该《细则》,市财政将连续三年每年安排800万元作为政策性农业保险专项资金,为我市农业生产“安上一道保险闸。”按照《细则》,这笔专项资金将主要用于对投保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的农户进行保费补贴,巨灾超赔再保险费补贴及推动农业保险开支的其它费用。这些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包括水稻、香蕉、能繁母猪等10个险种。
其中,水稻、能繁母猪保险费,市政两级财政补贴率达80%。由于农业保险存在高风险、低回报、技术性强的特点,《细则》规定以“政府推动、政策引导、市场化运作”的经营模式,在市政府承担部分对农业救助职能基础上,委托专业保险公司按照市场化运营,同时,也鼓励市其它产险公司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的共保经营。市金融办副主任梁叶章介绍说,自去年我市被确定为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市以来,我市专门成立了推进农业保险协调小组,经过多方面的考察和讨论,这一个具有可行性《细则》的出台,在全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方面均开了先河。
据悉,该《细则》不仅将直接发挥农业保险的经济补偿作用,从而有效调节农业生产,而且将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效率。
据了解,上海一家专业保险公司已向市政府表达了强烈的合作意向,下一步将从水稻险切入,逐步向其它领域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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