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进入倒计时

从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截至目前,平顶山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5个试点县(市)应参保213万人,实际参保202万人,参保率94.83%,已经覆盖了75%的城乡居民,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为确保今年7月1日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平顶山市人社部门倒排时间表,每天对各县(市、区)工作进度进行考核,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实现全覆盖后,全市每年可以争取中央转移支付3.5亿元。据介绍,自2009年国家第一批试点启动以来,平顶山市鲁山、宝丰、郏县、汝州、叶县先后被纳入国家试点范围,试点地区覆盖城乡居民。各试点县(市)注重加强制度管理,严格落实政策,确保了养老金按时发放,把惠民政策落到了实处。据了解,平顶山市未试点的市(区)都成立了专门机构,配备了人员、设备,采取在主要街道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置宣传台、印发宣传单等形式进行了多渠道、广角度、深层次的宣传,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深入人心,并做到工作内容延伸到哪里,经办管理服务就延伸到哪里。据了解,平顶山市按照国家部署,并结合自身实际,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合并实施,统一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从制度层面上确立了政策模式、个人义务、政府责任、待遇标准和管理服务城乡一致,为城乡居民平等地享受养老保障提供了可靠保证,对于促进社会公平、统筹城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这项制度的有关规定,平顶山市凡年满16周岁,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保的居民,年满60周岁,符合有关规定,即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已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只要符合有关条件,不用缴费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据介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或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提供的资助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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