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积极采取措施农业保险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自农业保险工作开展以来,娄底市积极采取措施,足额保障补贴资金,农业保险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截至9月底,该市承保水稻251万亩、油菜8万亩、玉米42万亩、公益林74万亩、能繁母猪3.5万头、育肥猪23万头,实现签单保费5960万元,支付理赔金2277万元。
一是强化补贴资金保障。为确保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及时到位,全市各级政府在年初预算时,将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足额列入预算,及时拨付承保公司。据统计,2010-2012年市级财政补贴310万元,县级财政补贴965.20万元。
二是加强服务体系平台建设。按照中心辐射,村级延伸模式,分别在乡镇和村级设立农业保险服务站、农业保险服务点。乡镇服务站做到了十个一,即落实一个固定办公场所、成立一个乡镇政府农业保险领导小组、悬挂一块乡镇农业保险办公室的牌子、配备一名专干、制定一套工作制度并悬挂上墙、配备一套办公桌椅、安装一部固定电话、配备一台电脑及打印机、配备一些必要的查勘理赔工具、设置一个宣传信息发布栏。
三是提高理赔处理效率。承保公司在农户理赔方面实行限时、快速查勘,并开设专门服务热线24小时受理投保报案。如2010年6-7月,双峰县杏子、梓门、蛇形山等三乡镇水稻受损惨重,承保公司接到报案后,立即派出专业查勘人员赶赴现场核定损失,协助受灾农户处理各项事宜。其中杏子花家、大树等村一次性赔付35万元,虎塘村地质灾害造成水稻失收现场决赔10万元。保险赔款使受灾农民及时得到补偿,农民种粮积极性得到极大提高,增加了种植面积,促进了农民增产增收。
四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农业保险工作试点初期,因资金不足,往往采取先由各乡镇或村组预先垫交保费,以后再在赔款中扣除的做法。为了解决这一难题,全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尤其冷水江市从2011年起,将所有种植业保险(含公益林)农户自缴部分保费列入年度预算,不再由各乡镇、村组垫交或从农户手中收取,为农户承担的保费由2011年20万元增加到今年的70万元,确保了农业保险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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