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基本医疗保险已有1209名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日前,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今年1至7月份,淮南市已有1209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据了解,为构建和谐淮南,解决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去年12月份,我市出台了《淮南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按照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确定了两种定额参保办法供灵活就业人员选择:一是按8.5%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比例配置个人帐户资金,享受所有医保支付待遇并建立个人帐户;二是按5.3%的比例缴纳住院医疗统筹费,享受住院和统筹基金支付待遇,不建立个人帐户。
此外,为妥善解决灵活就业人员中已达到退休年龄人员的参保问题,还特别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累计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办理退休手续后,经审核确定,即可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原国有企业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政策给予特殊照顾,即在2000年9月30日前符合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可视为其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同时可选择采取预缴、月缴、季缴、年缴的灵活交费方式。
同时,我市开展多次宣传咨询活动,印制了10000份《淮南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须知》的宣传资料,送到广大市民手中,向广大市民进一步宣传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保的政策。同时,还在报纸和淮南市场信息劳动保障的就业服务网上刊登《淮南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等,就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申报登记、缴费及相关待遇作了明确的规定。截至7月底,我市1209名灵活就业人员顺利地参加了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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